事故车辆损失鉴定

事故车辆损失鉴定

事故车辆损失是指事故车辆因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损失、贬值损失,以及停运损失等。

事故车辆损失是指事故车辆因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损失、贬值损失,以及停运损失等。

鉴定评估原则

1.工作原则

1.1合法性原则

鉴定评估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条例及政策等要求。

1.2 独立性原则

鉴定评估工作必须独立进行,不受当事方、委托方和外界的干扰或影响。

1.3 客观性原则

鉴定评估必须以事实为依据,客观地反映事故车辆损失情况。

1.4 公正性原则

鉴定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必须坚持公正的立场。

1.5 科学性原则

鉴定评估应在理论指导下,运用科学的方法做出鉴定评估结论或意见。

2 经济原则

2.1 供求原则

在运用市场法对评估对象估价时,应充分考虑评估时市场上的供求状况。

2.2 替代原则

与被损伤配件同等质量且价格较低的配件对被损伤配件具有替代性。

3 评估时点原则

评估时点是确定事故车辆损失的基准时间点。一般将事故发生日作为事故车辆损失评估基准日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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