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整车评估案件所需提供的资料
1、★委托书原件 2、★行驶证复印件 3、★被评估车辆 4、登记证书复印件 5、购车发票复印件。
二、事故车定损案件所需提供的资料
(一)未修复车辆:1、★委托书原件 2、★行驶证复印件 3、★事故车辆4、事故现场照片 5、维修估价单
(二)已修复车辆:1、★委托书原件 2、★行驶证复印件 3、★修复后的车辆4、 更换后的残旧件 5、事故现场照片 6、★事故车辆拆解照片 7、维修结算单;
三、车辆技术鉴定所需提供的资料
1、★委托书原件 2、★行驶证复印件 3、★车辆或总成部件 4、当事人书面说明
四、事故车整车残值鉴定所需提供的资料
1、★委托书原件 2、★行驶证复印件 3、★事故车 4、购车发票复印件
五、事故车辆营运损失评估所需提供的资料
(一)评估每日营运损失:1、★委托书原件 2、★行驶证复印件 3、★事故车辆的营运资格证明 4、车辆停运期间有效的营运合同或协议 5、停运前两个月(至少一个月)的运营收入凭据或实际完成营运项目的凭据证明 6、关于事故前营运情况的书面说明。
(二)评估合理的维修(停运)时间:1、★委托书原件 2、★行驶证复印件 3、★事故车辆的合法营运资格证明 4、★事故车辆受损的照片或拆检照;5、车辆维修及结算清单复印件;7、与事故及事故车辆修复相关的其他材料。
六、机动车界定所需提供的资料(机非鉴定)
1、★委托书原件 2、车辆产品合格证 3、★被鉴定车辆 4、购置发票
七、事故车贬值评估所需提供的资料
1、★委托书原件 2、★行驶证复印件 3、★事故车辆 4、★维修结算单(已修复车辆)或维修估算单(未修复车辆) 5、事故现场照片 6、购车发票复印件
注:带★号为必须提供资料和检材